为了更好的防范风险,最大限度的减少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构建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将成为必然,本文借鉴审计风险评估模型,初步提出以下信访风险预警机制:
首先要确定评估的对象。根据群众来访的实际情况,将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企业改制、拆迁补偿以及农村土地承包、宅基规划、村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工作,纳入信访风险评估对象,规定在工作开展前必须进行信访风险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的对象审核评估内容。在确定实施工作决策和重大活动开展前,要重点审核五项内容:合法性,审核决策是否符合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合理性,即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要求;民主程序的规范性,即是否经过了严格的审查报批程序;时机成熟度,即是否周密的可行性论证;风险应急预案,即是否做好了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的准备。然后进入风险评级制度。将信访风险分为绿、黄、红三级。对经评估后符合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五项内容的有关决策我们将其定义评级为绿色,表示可以组织实施。对虽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律等其他五项内容,但相关决策内容还仍需完善的据侧我们将其定义评级为黄色,表示待修改完善后可以实施。对决策事项未得到大部分群众理解,未经民主决策和规范程序等与五项内容有关联的,我们将其定义评价为红色,表示不能实施。待进入风险管理程序后,成立专门的信访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各种引发信访的因素和矛盾,将涉及的人员规模、范围、影响形成风险评估意见。对可以实施的决策提交相关实施部门或单位。对需待改进的决策督促其改进完善然后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实施。对于不能实施的决策要进行坚决制止,并宣告其承担的责任。最后是建立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即在进行信访风险评估过程中,对涉及群众利益不进行信访评估或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依据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和相关人员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和组织处理等责任,以儆效尤,推动大家在日常工作中要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好形象。
同时由于本文对于信访风险评估构建模型只是初步的试探,因而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首先,该风险评估模型缺乏科学的量化标准。各部门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使得出现的各项风险不能明确的量化,在实践中,评估主体的主观随意性较大,导致评估结果的差别很大。其次,该风险评估模型缺乏长效机制。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突出,风险评估预警模型理论上可以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事后补救,更好的化解矛盾。但从实践情况来看,许多部门更强调特殊时期的风险评估化解,缺乏长效机制,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不能持久、有效。
根据信访风险模型计算公式,我们将信访风险模型定义如下:
信访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实施风险,即在工作开展前先进行信访风险评估,根据信访事件存在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已经评估的信访风险来计算实施的该项决策风险有多大。
二、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的建议
1、完善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推动依法治国。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法律要引导公民对于争取自己合理、合法的利益要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同时,相关部门解决群众信访工作也必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真正做到依法治国,推动社会进步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2、不断拓宽信访渠道,解决群众各类纠纷。当前,我国信访渠道还十分狭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在政府部门进行集会、游行,甚至进行破坏性行动,阻碍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办公。拓宽信访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可以分散信访人员范围和规模,也可以使专业对口政府部门能及时了解群众利益诉求,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安抚群众不满情况,给群众满意的答复。
3、不断探讨完善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任何制度的创新都不会一蹴而就,实践中也还不断会有新的问题出现,我们有必要继续在完善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及其配套机制上下功夫,将风险管理理念引入到信访工作中,从容易引发信访问题的重要决策和重大活动入手,全面建立信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为信访装上“安全阀”,以达到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4、加强群众法制意识的提高,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当前,我国民众自身素质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容易受一些不法分子和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民众挑拨、唆使,从而作出一些极端、蓄意破坏等违法的行为。只要待群众自身素质得到相关的提高,才能理性、合理的通过一定的渠道追溯自己应得的利益,最终实现个人与社会的统一。
(作者:省审计厅资源与环保审计处处长、省直机关第15批选派锻炼干部)